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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富民县白石崖一期20MW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2016-08-02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昆明市富民县白石崖一期20MW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富民县白石崖一期20MW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绿能(富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委会陷塘村西北面;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31.95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设施和光伏农业设施。

    光伏发电设施含光伏发电系统,35kV箱变室以及临时35kV开关站。光伏电站实际装机容量19.64MW;采用250Wp255Wp150Wp的国产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太阳电池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建设91.1MWp光伏发电分系统,71.12 MWp光伏发电分系统及11.87MWp光伏发电分系统;建设1635kV箱变室, 2台集中式逆变集装箱;35kV临时开关站1座。

    光伏农业设施包含农业种植大棚和农业灌溉设施。连栋大棚农业种植区3.65 hm2,种植中药金银花和地黄;安装喷灌设施、引水管。

本项目总投资为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75%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对本工程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这些措施和要求基本上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营时得到了落实,部分工程措施和环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环评要求设置临时办公区楼外设置一个100L 的塑料垃圾,验收时为临时办公区设置分散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并逐日用垃圾袋带回和平村生活区处置;环评要求在临时办公区楼前设置总容积约1m3的废水收集池,验收时废水收集用清洗废水收集桶,分散布置于施工区、临时办公区及和平村生活区,其总容量大于1m3;绿化草种已经播种,但还未生长。施工期未设置专职的环保监管人员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而是配置兼职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督,总体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环境影响调查调查

1、设计、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在设计的过程中,在考虑当地社会状况和项目可能的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对各种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关对策并落实到工程设计中。

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采取了防治措施。通过现场调查,采取的各项措施效果良好,工程施工虽然对当地生态造成了影响,建设单位已经采取积极的措施、通过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恢复。

工程施工和运营以来未发生污染和扰民事件。项目投入试运行至今,建设单位未收到环保相关的投诉意见。

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建设主要造成含云南松的稀树灌木草丛等植物群落的面积和部分植物种群数量的减少。工程占用土地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采取了积极的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进行恢复,减少了工程占地、植物损失和生态破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分区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实施了遮盖、拦挡,截、排水及绿化恢复措施等,基本控制了项目区水土流失。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生态恢复效果明显,有效的控制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70dB(A),夜间≤55dB(A),最大噪声级不超过限值;试运行过程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本项目农业光伏电站场界及敏感点噪声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带来的噪声影响较小。

4、其他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及燃油废气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施工工序,不外排;施工期及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站内废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农业灌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生活垃圾置于垃圾房由和平村委会定期清运,设置植物根叶集中填埋区,检修产生废旧电池板等可回收固体废物均由三期工程妥善处理,废弃化肥袋、农药瓶袋收集后返回厂家处置,旱厕委托村民定时清掏用于农肥,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本项目对周围的景观影响较小,光伏电池板的反射光影响基本可以忽略。

5、环境管理调查

监理方在施工期间设有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严格检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不定期地对施工点进行监督抽查,并在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应环境管理措施。工程在施工期间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严格按照设计和环保要求进行施工,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均能落实。项目竣工投运后,根据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特点,其运行主管单位设立了相应管理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度了线路巡线制度,在试运行期间加强了环境管理,对出现的环保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建议

针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目前植被恢复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保障其正常发挥效益。

2)建议在旱季进行集、排水管网疏浚,清掏沉砂池;临时办公区生活污水收集桶的污水及时回用于场区水保绿植浇灌,不外排;保证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排水管通畅,防止沟管堵塞外溢;逐日清运临时办公区垃圾,保证和平村生活区垃圾房垃圾定期清运,防止垃圾堆放太久,旱厕及时清掏,产生异味

3)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对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的专项规章制度。

4)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或有群众反映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需要对本项目的噪声等项目进行监测;建设方应积极配合环保检查。

    5)本期项目办公区迁入三期办公区后,需对现在的临时办公租用地进行清理,不应遗留环境问题。

四、公示时间

    201681日至201685日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富民县白石崖一期20MW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绿能(富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Email879420087 @qq.com

电话/传真:18987467056    0871-63302768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B52610

邮编:650012

 

 白石崖20MW公开附件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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